朋友圈“晒”患者隐私照,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哆来咪“法”,晒都来明法。朋友
最近,圈患一张未打码的私照手术照,把患者隐私保护这个话题再次推上热搜。踩法起因是律红山西某医院一名实习护士在朋友圈发了产科手术现场的照片,配文是晒“产科实习副本通关”,其中一张照片未对女患者隐私部位做任何打码处理,朋友还在评论区称患者“是圈患个乙肝”。11日凌晨,私照院方通报确认涉事者为该院实习护理学生,踩法并表态将依据调查结果,律红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晒

这种将患者隐私当作“素材”随意发布的朋友行为,切切实实踩到了法律的圈患红线。

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1033条特别列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此外,第1034条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了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地位,在列举的个人信息类型中包括了“健康信息”。另外,第1226条还对医疗场景作出专门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或者未经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未打码的手术照,还是病情的公开,都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直接侵害。
近年来,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此前,知名教育博主张雪峰、香港演员周海媚等都曾遭遇过病情泄露。今年2月,陕西某医院直播妇科手术导致患者隐私暴露。
侵犯患者隐私需要付出什么代价?首先,患者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其次,在行政处罚方面,医师法第56条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101条针对医疗机构作出规制,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涉事者是实习护理学生。根据《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15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虽然身份是“实习”,但身上的义务却很“实在”。朋友圈里那句“通关”,通不过的恰恰是职业操守这一关。
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患者隐私光靠个人自觉还不够,更要靠制度建立刚性约束。实习前的伦理培训别流于形式,手术室的手机管理别只停在制度文字上。每一个环节都需进一步筑牢防线,才能真正形成保护患者隐私的长效机制。

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统筹:祁雷 杜玮淦
(责任编辑:焦点)
- 伊朗发布霍尔木兹海峡通行新规
- 俄称击退乌军攻击 乌称在巴赫穆特推进
- 俄外交部:美情报机构在美企帮助下对本国和外国公民实施监控
- 一大波海鲜要来啦!这个周末,相约阳江看开渔
- 本周末或“泡汤”,台风“沙德尔”环流今夜影响广东
- “他是真正的艺术家!”多位广东文艺家追忆黄永玉
- 印尼强震死亡人数升至38人 2名中国公民受轻伤
- 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纪检护航 乡村法治宣传“不打烊”
- 0元免预约!广州闹市里藏着的免费3A雕塑艺术园
- 田家庵区:精准发力优服务 垃圾分类入人心
- 南陵县家发镇:爱心结对 温情牵手
- 吉隆坡中城凯悦酒店凭卓越设计打造雅致都会旅居体验
- 星巴克携手雀巢、中国东航升级云端咖啡体验
- 淮南市:公益文化课 送到家门口
- 18强巅峰对决!第二届广东省政务服务技能大赛总决赛即将启幕
- 日本政要战败投降日“拜鬼”,中方提出严正交涉、强烈抗议!
- 灵璧县:聚力“五教五助” 护航青少年成长
- 奔富 2026 珍藏系列新年份葡萄酒上市 葛兰许 75 周年致敬经典传承
- “百千万工程”破局省际边界,人流物流产业流奔涌贺江“几字湾”
- 天长市广陵街道:“小积分”撬动“大治理”
- 中国足协回应工作人员被曝曾受韩国足协“不当招待”:已展开调查 views+
- 中国制造何以为世界“量体裁衣”?广东给出了这些答案 views+
- 一江碧水绘新卷!新华社、中国日报等主流媒体探访肇庆封开贺江“几字湾” views+
- “最美医生”侯凡凡:一心为患者守护健康 views+
